全套选矿设备——圆锥破碎机试车要求
空载试车有下列要求:
1. 按启动程序启动和停车,各有关连锁系统均应符合技术要求。
2. 动锥正向或反向转动,不应超过15r/min。
3. 圆锥齿轮不应有冲击和周期性噪音。
4. 润滑系统工作正常,给油压应在0.05~0.15Mpa范围内,回油温度不超过50度,有载试车不超过60度。
5. 液压设备的液压调整装置,按其操作程序进行锁紧,调整排矿口达到使用要求的大小。
6. 正常连续运转时间不应少于2h,一般以达到鉴定要求为止。
负载试车有下列要求:
1. 对空载试车中检查的项目进行负荷检查。
2. 负荷试车时间,要正常连续运转两昼夜,给矿要逐渐加大,先少量给到满载。
3. 给矿位置要安装正确,矿石应均匀分布在破碎腔内。
4. 在无过铁情况下,支承套不应产生跳动,在过铁的情况下,能顺利排除。
5. 破碎机在正常破碎过程中,不应有急剧的振动和异常的响声。
创建时间 2012-03-22 来源 中国选矿设备生产基地 浏览